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 通訊員謝欣然 馬驍報道 與男友發生感情糾紛,遂糾集他人將男友虐待致死。昨日,新快報記者從中山中院獲悉,本案女被告人被判死緩服判,另一名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不服已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中山中院審理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阿芳與被害人邱某因感情問題產生矛盾,遂糾集被告人阿忠伺機教訓邱某。同月26日,阿芳帶邱某入住中山市古鎮鎮某處。28日晚9時許,阿忠應約帶電線、繩子到上述房間與阿芳共同捆綁邱某,並多次毆打邱某的胸、腰部等處。30日下午6時許被害人邱某死亡。當晚9時許,公安人員在上述房間將準備投案的阿芳抓獲。隨後,阿忠在古鎮向公安人員投案。
  中山中院認為,被告人阿芳、阿忠無視國家法律,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
  被告人阿忠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阿芳以禁錮、毆打、侮辱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主觀惡性大,後果嚴重,論罪應判處死刑,鑒於本案系因感情糾紛而引發,且被告人阿芳有自首情節,可判處死刑不必立即執行。被告人阿忠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原標題:伙同他人虐死男友 一審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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