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5月23日電 (王榕春)“希望自己能夠在兩岸司法交流合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在福建受聘擔任台胞陪審員的黃信輝如是說。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23日在福建省首期涉台案件調解員、台胞陪審員培訓班上表示,從2010年以來,福建法院共聘請225名台胞陪審員、調解員,參與調解案件3700多件,這比率是相當高的。
  來自臺北的台商黃信輝已在台胞陪審員的崗位上履職5年。他表示,福建吸引越來越多的臺灣鄉親前來投資興業,由於兩岸在法律法規上存在差異,難免出現諸多糾紛,涉台案件調解員、台胞陪審員這一機制拓寬了台胞參與涉台司法的渠道,為兩岸司法交流提供一個很好的平臺。
  隨著兩岸經貿合作的迅猛發展和人民往來愈加密切,兩岸民眾的司法需求不斷提高,各類涉台案件法律糾紛及訴訟相應增多。據統計,2009年至2012年,福建各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涉台案件12264件,占大陸法院涉台案件總數的40%以上,其中,涉台民商事案件10635件,占涉台案件總數的86.7%。
  馬新嵐表示,通過涉台案件調解員、台胞陪審員的努力達到共識,可依法保障兩岸當事人具有同等訴訟權利和義務,平等保護其合法權益。
  近年來,福建各級法院創新涉台案件審判機制,聘請長期在福建投資興業、在當地台商中享有較高威信和影響力的台胞參與涉台民商事案件調解,借助涉訴台商的“同鄉之情、同業之誼”,促使當事人之間協商調解,和諧解決糾紛。(完)  (原標題:閩聘225台胞陪審員調解員 拓寬參與涉台司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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